在9月4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黄翌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通报如下: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同仁们:
在2025年8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十四轮第279场比赛中,泰安天贶足球俱乐部队与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的激烈对决在汶河体育公园足球场展开。然而,在比赛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不愉快的插曲。
据比赛监督的报告、裁判员的陈述以及现场的视频记录和详细情况说明,在比赛的第90分加一秒时,由于一场争执,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的官员黄翌公开对裁判员进行了侮辱性的谩骂。对于此行为,裁判员依法出示了红牌将其罚离现场。比赛结束后,黄翌仍然继续在场地内谩骂裁判员。
对此严重违反体育竞技道德和比赛规则的行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我们禁止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的官员黄翌在未来六个月内进入任何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相关的体育场馆,并对其处以人民币三万元的罚款。这一罚款将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执行。
我们强调,这一处罚决定从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且对于此类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其道德准则坚决严肃处理。我们期待各参与方能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确保每一场比赛都能在公平、公正、尊重和友好的氛围中进行。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的立场:我们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道德标准,为中国的足球事业创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发展环境。
此致,敬礼!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主任:周明
日期: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