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评议:两队争议判罚,一正确一错误。湖北VS江西。

  • 时间:2025-07-31 09:09:00|
  • 来源:24直播网

在7月30日的直播中,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期的裁判评议工作。在7月29日晚的评议会议上,评议组针对近期的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中的判例进行了深入讨论。

本次评议共涉及12个判例,其中包括了各联赛俱乐部申诉的案例,以及一例备受关注的判例。经过仔细研究,评议组发现其中有5个判例在主要的判罚决定上存在错误或遗漏。

在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判例中,中乙联赛第21轮的一场比赛,湖北青年星队与江西庐山队的激烈对抗中,比赛进行到第74分钟时,湖北青年星的46号队员与江西庐山队的29号队员在争抢球的过程中发生了身体接触。随后,湖北青年星的46号队员倒地,疑似被江西庐山队的29号队员踩踏。当时裁判员判定江西庐山队的29号队员犯规,但并未出示红黄牌。

对于这一事件,湖北青年星俱乐部向评议组提出了申诉意见,他们认为对方29号队员的踩踏动作属于暴力行为,应当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然而,评议组在仔细研究后认为,由于视频角度和距离的限制,无法清晰展现双方接触后落地的具体情况。因此,无法证明江西庐山队的29号队员在犯规后有恶意或故意的踩踏动作或明显的附加动作。因此,评议组支持了当时裁判员未出示红黄牌的决定。

而在另一项判例中,同样是中乙联赛第21轮的比赛,湖北青年星队的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防守江西庐山队的4号队员时,后者突然倒地。裁判员判定湖北青年星队的3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然而,湖北青年星俱乐部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本方队员并未犯规,不应当被判罚球点球。

对此,评议组经过深入分析后认为,湖北青年星队的3号队员在防守时与对方接触的力量和幅度有限,并非江西庐山队4号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一接触属于比赛中可接受的范畴,而江西庐山队4号队员的倒地更像是借助接触主动倒地。因此,双方均未犯规,裁判员对于守方犯规及罚球点球的判定存在错误。

这些评议结果为今后的比赛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也展现了中国足协对于裁判工作的严格要求和持续改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