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裁判评议会议总结报告**
在6月17日晚的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会上,经过集体讨论与深入分析,对第十四期裁判评议工作的十二个判例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本期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展开,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确保了评议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判例详述与评议结果**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14轮浙江俱乐部VS上海海港比赛,攻方队员违规行为发生在比赛恢复前,且VAR介入后取消进球决定错误。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应尊重比赛恢复前未做出管理的现实,进球应有效。
**判例二**:同样在中超联赛第14轮的河南俱乐部VS成都蓉城比赛中,成都蓉城26号队员在争抢时踢倒河南俱乐部队员,属于草率犯规。评议组一致认为裁判员判罚球点球及出示黄牌的决定正确。
**判例三至判例十二**:针对每场比赛的判罚,评议组均详细审查了VAR介入前后的情况、裁判员的判断及操作流程。在每一判例中,均对进球与否、犯规与否、红黄牌的出示与否给出了明确的评议结果。
例如,在河南俱乐部VS成都蓉城的比赛中,对于进球有效与否的争议,评议组认为VAR查看流程无误,判罚正确;在江西庐山VS杭州临平吴越的比赛中,因视频角度问题无法确定球是否与手部接触,支持了裁判员的决定。
**重点判例分析**
**判例十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女子足球U16组别比赛中,关于球是否过门线的争议,评议组在细致分析后认为无法确定球已完全过线,故支持了裁判员的未进球决定。
**判例十二**:中超联赛武汉三镇VS青岛海牛的比赛中,青岛海牛7号队员的蹬踹行为被认定为严重犯规,应出示红牌罚令出场。而裁判员未予处罚且VAR未介入,均被评议组认定为错误。
**后续措施与展望**
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深入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将作出相应的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提高裁判的专业水平。
此次评议会不仅是对每场比赛技术层面的深入探讨,更是对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视与提升。希望以此为契机,中国足球能够不断完善竞赛体系,提高裁判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广大的球迷和运动员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精彩的比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