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第11期的裁判评议结果。在众人关注的焦点中,刘诚宇在对阵梅州客家的比赛中打入的一球被认定为应当被判罚为进球无效。
在中超联赛第11轮的比赛中,上海申花队与梅州客家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角逐。在这场比赛中,刘诚宇在混乱的战局中凭借一次扫射破门,成功打入了自己的中超处子球。然而,足协在仔细研究后认为,这一进球存在争议。
具体来说,当时上海申花队踢出角球,4号队友头顶球时,27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这位队员不仅与对方队员产生了拉扯,还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根据竞赛规则,这种行为应被视为在越位位置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因此,足协认定上海申花队的这一越位犯规行为发生在先,进球因此无效。
此外,足协还指出,视频助理裁判(VAR)在这次判罚中未能及时介入,对越位犯规进行查看和介入。主裁判高鹏以及视频助理裁判刘威在此次判罚中都犯了错误。从慢镜头回放来看,当时处于越位位置的陈晋一有明显的拉扯对手的动作,这一动作干扰了对手的防守动作。
因此,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认为,主裁判和视频助理裁判在这次判罚中的失误导致了原本应当被判罚为进球无效的决策。这也提醒了所有裁判员在未来的比赛中要更加严谨地执行规则,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