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广厦队在系列赛的第二场比赛中终于以103比96艰难地击败了北京队,这一胜利可谓是队史总决赛的首次。然而,这场胜利的背后却伴随着不少争议,被许多球迷诟病为胜之不武。
比赛的裁判团队由土耳其人、泰国人和本土裁判闫军组成。他们的表现堪称糟糕,比赛的连续性和流畅性被严重破坏,错判和漏判频频出现。特别是闫军,作为副裁,他的哨声比两位外籍裁判还要多,而且多次出现昏哨,这让他在比赛中抢尽了风头,甚至被戏称为广厦队的“第六人”。
其中最令人不解的是,闫军竟然将胡金秋的走步误判为争球,原本属于北京队的球权却被他硬生生地判给了广厦队。这样的错判让广厦队得以投中一个关键的三分球。除此之外,还有两次明显的漏判和错判都集中在周琦身上。在第二节快结束时,周琦在面对吴晓防守时,没有做出任何犯规动作,却被闫军吹为进攻犯规。而在第三节的比赛中,孙铭徽持球进攻时,卡尔顿在掩护中推倒了周琦,这本应是一个明显的进攻犯规,但闫军却没有响哨。
全场比赛下来,北京队被吹了35次犯规,而广厦队只有24次。每一节北京队的犯规数都多于广厦队。特别是在第四节,当北京队的犯规已经满额时,广厦队却一次犯规都没有。整场比赛中,闫军等裁判做出了至少5次不利于北京队的错判和漏判。
闫军的劣迹并不仅于此。在常规赛中,他曾将贾明儒的走步误判为绝杀;在季后赛中,他又将胡明轩的劝架误判为技术犯规。这样的表现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这样的裁判表现无疑给这场比赛增添了不少争议和质疑。这样的结果无疑让人们对这场比赛的公正性产生了严重的疑虑。希望未来的比赛能够更加公正、公平,让每一支队伍都能在无争议的比赛中展现出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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